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护理岗位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医生岗位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5.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于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时间:2024年7月15日到2024年7月21日。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2024年7月22日0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加入清镇市一医招聘工作QQ群:457899126(该群从2024年7月22日09:00开始开放,7月24日17:00关闭),并按照提示填写问卷星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加入QQ群及未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填写问卷星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方案》,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护理岗位 ①提交资料要求:以《护理岗位报名资料审核清单》(附件2)为首页,按照《护理岗位报名资料审核清单》(附件2)中“资料类别”第1-6项顺序,将相关资料附后,缺一不可。 ②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26日08:30-10:50(即笔试签到时间) ③资格初审只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对报名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资料不齐、身高不达标者,现场取消笔试资格。 2.医生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1.护理岗位考核 ①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②笔试 签到时间:2024年7月26日08:30-10:50 笔试时间:2024年7月26日11:00-12:00 笔试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3楼多媒体会议室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 2024年7月26日10:50后不得进入考场。 ③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签到时间:2024年7月30日08:20-08:50。 面试时间:2024年7月30日09:00开始。 面试地点: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3楼党员活动室 截止2024年7月30日08:50未签到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医生岗位考核方法 测试方式:采取专业能力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如出现政审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的人员须在医院发布录用通知后5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医院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本方案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82521408、82516558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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