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报平坝区禁毒委批准,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禁毒专干人员。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益性岗位禁毒专干,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条件且符合以下要求的:
1.安顺市平坝区户籍人员;
2.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5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之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熟悉电脑操作及常见办公软件操作;
4.平坝区户籍退役军人、军属、警属、烈属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6.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犯罪史、吸毒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被立案调查的;
3.提供虚假信息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2025年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整后将报名材料交到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平坝区公安局309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经平坝区就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由区禁毒办电话通知;未参加面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的岗位,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顺位递补岗位;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定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总待遇为280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扣缴部分金额),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需在乡镇工作,报名人员需要具备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办公,需对涉毒人员面对面开展工作,需要进村入户开展基层禁毒工作。
2.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单位负责解释。
3.联系人:杨勇健;联系电话:34890208(仅工作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平坝区公安局3楼309办公室)。
附件: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点击下载)
安顺市平坝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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