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和优化通州镇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室医疗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需求,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报平塘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批准,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通州镇中星村卫生室乡村医生1名。
三、岗位职责
(一)承担辖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慢性病的管理等。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
(三)配合卫生院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签约居民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负责本村的卫生防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农村卫生健康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和实践能力,身体健康状态良好,能扎根基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
5.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限平塘县本地户籍。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一楼党政办公区(平塘县通州镇通星村岩上组打角冲)。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由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对参加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报医共体总院人力资源部复审。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等,面试侧重实践能力、沟通能力等。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按程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 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医院的通知时间及地点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3: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向下递补,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医院的通知时间及地点为准。
(3)面试由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按程序组织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结束当天公布考试结果,所有考试成绩在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公示栏公示。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报名人员中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时间以医院通知为主。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平塘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反映。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录用人员享受乡村医生相关待遇,具体待遇根据乡村医生管理规定及平塘县相关政策执行。
(二)管理:录用人员与平塘县通州镇中心卫生院签订聘用协议,按要求对录用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录用人员须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乡村医生职责,为辖区村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54-7451888、1338554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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