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组发〔2025〕6号)《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赫组通〔2022〕26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赫章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8名。招聘岗位详见《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15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况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5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四)户籍要求:限赫章县户籍,截至2025年9月15日前具有赫章县户籍的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在组织处理规定影响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六)现役军人和截至2025年9月1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
(七)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八)截至2025年9月15日,仍在岗的赫章县五个街道(汉阳街道、双河街道、七家湾街道、金银山街道、白果街道)的城市社区工作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2025年9月11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赫章县汉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按照《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要求,本次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用照片袋装订于《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
(3)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只收取复印件)。
(4)现场签订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4,只提供电子档,所有信息内容须与报名资格《报名表》上一致)。
(6)放宽年龄的报考者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提供相应表彰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原则上须本人亲自前往现场报名,特殊情况由他人代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书(详见附件5)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报名。错报、误报和瞒报或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正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试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作严肃处理。
4.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同意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6.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发放笔试准考证。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予以相应减少。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事宜由赫章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程序办理。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4:30--17:30在赫章县汉阳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方式:闭卷考试(分值10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考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
2.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详见赫章县人民政府网。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八)选岗
1.招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岗确定聘用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2.考生选岗采用现场选岗形式进行。选岗人员应按照选岗通知要求准时到达选岗现场,否则视为放弃选岗资格。
3.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考生放弃选岗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4.选岗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当场选定后,不得变更。
(九)体检
1.选岗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公示后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我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五岗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出现空缺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动态递补聘用)。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4.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hezhang.gov.cn)另行通知。
(十)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考察政审对象。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2.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十一)公示和招聘审批
1.经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
2.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备案。招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薪酬标准按照《中共赫章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薪酬按照除绩效报酬外部分执行。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的报名、准考证领取、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等相关信息均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s://www.gzhezhang.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街道社区不提供食宿,请报考人员结合生活常住地合理选择应聘岗位。
六、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社会工作部、相关街道有关股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26941(中共赫章县委社会工作部基政股)
监督电话:0857-3222453(赫章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本方案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 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4: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采集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5:委托书.docx(点击下载)
赫章县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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