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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聘用书记员招聘公告(1人,报名截至10月31日)

来源:贵州省人才招聘汇 时间:2025-10-24 作者:贵州省人才招聘汇 浏览量: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求及待遇

  大专以上学历;限法学、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限从江县户籍;年龄为18—35周岁(1990年10月—2007年10月期间出生),该岗位主要协助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处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具备一定的法律文书写作基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准确、规范地起草常用法律文书,具有法律事务、司法助理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工作待遇: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同时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制度。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二)公开公正原则;(三)平等竞争原则;(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6.其他不适宜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聘用书记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从江县洛香镇政法路),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止。请报名者如实填写《从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聘用书记员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上午10:30—11:00,测试地点为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引导),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考生根据播放的一段录音进行同步打字记录,时长约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 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需各位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并携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三)面试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六)公示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由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共同对其进行工作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正式聘用后,将严格按照《从江县人民检察院三类人员考核办法》进行管理考核。

  (二)签订保密协定

  聘用人员按国家《保密法》和检察院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王主任0855-6418611/15121423871。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5年10月24日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模板).doc(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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