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现面向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印江自治县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3名,其中公费师范生1名,优师计划12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印江自治县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公费教育师范毕业生。
(二)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以及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应届“优师计划”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具有相应学科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6年应届生)、现役军人及202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三)专业要求
1.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表中专业要求为大类的,其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招聘要求。
2.报考人员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显示的专业与学历,须与《岗位表》相关要求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jiang.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18:00,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招聘区县+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报名邮箱:58035241@qq.com。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还须持相关资料,于2025年11月7日10:00-18:00,到贵州师范学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0:00-18:00
(2)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3)形式:现场双选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后果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招聘环节,任何环节查出虚假材料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自荐信、就业推荐表(公费教育师范生、“优师计划”毕业生需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表1份(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后打印。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1张(照片格式JPG、PNG等图片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2026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单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环节。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在印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35人(含35人)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初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复面试对象(初面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如未超过1:35人的直接进行复面试,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初面试可采取面谈、试教等方式进行,复面试主要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约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签约意向人选(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拟签约意向人选确定后,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书》(招聘单位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协议明确违约责任。放弃签约人员须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2.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3.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已签订“三方协议”和《就业意向性协议书》的为体检对象。由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教育局组织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国家、省教师招聘有关规定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
七、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由印江自治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印江自治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印江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856-6222579
印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56-6231050
监督电话:
印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56-6222708
附件:1.印江自治县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点击下载)
2.印江自治县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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