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长顺县教师队伍建设,补充急需紧缺专业学科教师,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着力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面向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长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计划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共34名,其中公费师范毕业生4名、“优师计划”毕业生3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2026届“优师计划”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招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4.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英语学科教师需达到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6.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7.热爱教育事业,乐于从教,自愿到我县高中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在高校学习期间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不符合教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线上报名时间从发布简章之日起至11月6日24:00,报考人员须将清晰完整的报名材料(详见“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压缩打包发至报考岗位指定联系邮箱;线下报名时间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双选会当天上午9:00至14:00。
2.线下报名地点: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双选会指定地点。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简章》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简章》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报考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未将《长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表2,以下简称《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交到所报考招聘单位或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长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表2)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岗位须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承诺书,进入考察环节时再提供符合岗位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
6.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本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考试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在10:1以内(含10:1)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引进计划数比例超过10:1的岗位采取“初评+面试”的方式进行,初评后按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与计划引进人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初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完规定的测评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初评
初评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参加初评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面试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初评总分值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初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初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面试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初评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直接采取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初评+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初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符合要求的考生与报考单位按照双选原则进行洽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考生在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不合格的,其与单位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视为无效,取消聘用。
《就业意向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用人单位行文聘用前申请解除《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按签订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规定办理;用人单位行文聘用后将按新的聘用合同规定执行。
七、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其他医院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医疗机构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发现有“简章”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考生,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的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新聘用人员在长顺县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得申请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放弃聘用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1.此次教师招聘相关信息将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gzcsx.gov.cn/)发布,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联系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的情形,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3.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4.本《简章》解释权属长顺县教育局,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长顺县教育局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
0854-6826390(长顺县教育局政工科)
0854-6826180(长顺县民族高级中学)
0854-4840556(长顺县中等职业学校)
0854-6923965(长顺县第四中学)
附表:1.长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岗位一览表(点击下载)
2.长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信息表(点击下载)
长顺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3日


Copyright C 201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贵州黔龙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黔ICP备18001377号-1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215号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安数字经济产业园总部基地E栋 EMAIL:2222131444@qq.com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