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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4人,11月7日报名)

来源:贵州省人才招聘汇 时间:2025-11-03 作者:贵州省人才招聘汇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为确保

  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福泉市委、福泉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实施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费师范生4人,招聘具体职位详见《福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2023年以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未就业(未入编)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教书育人;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日

  及以后出生)。

  6.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学历、学位等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原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

  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

  员。

  5.截至2025年11月3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

  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11月7日10:00至16:00。

  (2)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1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fqjyjzgk@163.com,邮件命名按“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格式命名。考生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7日16:00前,本人持相关报名材料到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到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名材料

  (1)《福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

  师范生报名表》1份(附件2);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http://my.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科成绩表、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各1份,并签署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

  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5)个人简历、自荐信原件1份;

  (6)《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附件4);

  (8)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因报名登记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委托他人报名,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在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发布职位需求、专业及职位要求,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向报名人员反馈不符合原因。

  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

  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限开考比例),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职位人选。

  面试时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

  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

  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

  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部环节,2026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等相关资格审查职位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未按时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符合招聘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事业单位正式事业编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的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招聘信息。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

  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在市纪委市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由市纪委市监委按程序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0854—2226514(贵州省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

  0854—2220185(贵州省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0854—2215317(贵州省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附件:

  附件1:福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职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福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3:福泉市教育系统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doc(点击下载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点击下载

  福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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