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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西部联合引才活动”公告(报名截至11月30日)

来源:贵州省人才招聘汇 时间:2025-11-12 作者:贵州省人才招聘汇 浏览量:

 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综合实力,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拟参加“西部联合引才活动”,引进1名博士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引进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政府宏观管理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按照制定公布引才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引进岗位

  本次引才拟招聘1名妇产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需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熟练掌握妇科腔镜手术和开腹手术等四级手术,能带领妇科学科发展、开展科研和教学。具体需求岗位详见《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参加西部联合引才活动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1日及以前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截止2025年11月,试用期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5年11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6年7月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9.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0.2020年以来参加安顺市公开招聘及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续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2.不符合引才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5日(星期六)9: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区二楼

  3.现场报名时应提交资料:报名表1张(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留存;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24:00截止。

  2.采取线上报名的考生可将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以及对应职位所需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邮箱assfybjyrsk@126.com);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岗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书面证明落款时间须为报名开始前。

  审核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资料,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不能报名。报名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2.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3.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详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4.报名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因报名相关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错误等导致信息难以认定影响报考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报名人员要确保所留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考核(考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专家评议(考核)环节。专家评议评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核成绩名次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鉴定材料等情况,以及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引才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审定有《引才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单位党委研究,可在本岗位专家评议(考核)成绩为75分及以上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引进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才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引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引才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引才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次引才工作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属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才咨询电话:0851-33220090(市妇幼保健院)

  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西部联合引才活动”需求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2: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西部联合引才活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点击下载

  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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